
摘要:根據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(衛生部令第59號),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期為5年。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,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,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。
眾所周知,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是需要注冊才能以護士身份開展執業工作的,因此每年注冊期就會收到各種各樣的咨詢。像首次注冊的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是幾年?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滿應如何進行證書延續注冊?就是我們經常會收到的提問,那答案到底是怎樣呢?接下來就讓希賽小編就為大家來解惑。
根據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(衛生部令第59號),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期為5年。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,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,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。
護士申請延續注冊,應當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;
(二)申請人的《護士執業證書》;
(三)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。
由此可知首次注冊的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是5年,同時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如果要申請延續注冊的話,必須是到原注冊部門申請。也就說延續注冊需到首次注冊部門申請,期間如果進行了變更注冊,那就要到變更注冊部門進行。
那有的人就又問了,我在某年考取了護士執業資格證,但是當年沒有找到工作,沒有進行護士資格注冊可以嗎?如果一直沒去注冊,護士資格證還有效嗎?其實是有效的,還是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(衛生部令第59號)說明了這個問題,即護士執業注冊申請,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;逾期提出申請的,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,還應當提交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、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。也就說護士資格證不要求必須在考過的當年注冊,首次注冊的年限是3年內,超過三年的,必須另外提交考核合格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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